水处理设备解析:污泥到底是不是危废
【兰州纯水设备http://www.gszys.com】文从固体废物处理、空气处理、污水处理三个子领域入手,分析了EPC、BOT、PPP环保
环境保护项目可分为经营性项目和非经营性项目。非经营性项目,如环境治理与修复、湿地保护等,无收入或收入较低,主要支付主体为政府部门。运营项目如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虽然用户付费,但公益性强,收费标准往往较低,投资回收期长,所以地方政府预算不足,环保项目难以推广。然而,在环境治理任务和各种鼓励社会资本投资的政策的驱动下,社会资本的参与正在深化。采用EPC、BT、BOT、BOO、TOT、PPP等模式承接环保项目。而EPC、BOT、PPP是主流模式。
(1)EPC模式——以大气处理为例
大气处理项目(目前烟气脱硫和脱硝项目)中使用更多的管理模式设计、采购、施工、工程、采购、施工、EPC模式),环保企业的所有者按照合同规定将运行这个项目在完成商业模式建设,只有利润的工程建设,环保企业不参与运营管理,在后期原因以大气处理项目(烟气脱硫脱硝项目)为例,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2、生活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
属于固体废物,不属于危险废物实验室纯水设备。根据环办【2010】157号文件,该类废物在转移管理的过程中,“参照危险废物管理,建立污泥转移联单制度。”参照危险废物管理的意思是说,该类污泥不属于危险废物,但是要提高管理层级,尤其是要加强台账管理,防止运输过程中抛洒滴漏与非法倾倒工业纯水设备。然而工业企业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往往因其浸出毒性超标、或者含有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和其他危险特性,绝大部分应属于危险废物范畴(判定方法主要依据企业环评、行业规律、物料来源、专家认定、属性鉴别等)。
3、生活垃圾焚烧产生的飞灰:
属于危险废物(HW18)。但是在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6.3条要求后,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不纳入危险废物管理;另一种情形是,如果经过预处理后,满足《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30485-2013)有关要求的,协同处置过程也纳入豁免管理范畴。
4、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
大部分属于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0号)规定,“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危险废物名录》规定,“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分类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执行。”《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卫医发〔2003〕287号)中的“感染性废物” 工业纯水设备中列有“其他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栅渣、沉淀污泥和化粪池污泥等,应列入此类。
如果某医疗机构在环评时,对于废水处理工艺经过专门设计,并且已对污泥做出了属性判定,如果管理部门认为该类污泥应当纳入危险废物管理,则应通过危险废物鉴别程序进行判别。
分享一个五步法鉴别污泥是否危废:
依据由环境保护部联合发改委、公安部发布自2016年8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危险废物名录》(公众号内回复”危废名录“下载)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结合住建部、环保部、科技部于2009年2月28日联合发布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试行)》,五步即可判定污水污泥是否属于危险废物,如下图所示:本文由皙全兰州水处理设备网提供任何人和单位不得转载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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